你把 reach 猜成「搜尋」,其實你已經抓到「朝目標去」的方向感;少的那一半是:search 還在找,reach 已經伸到、碰到或抵達。
你可以一路往回看到中古英語 rechen、古英語 rǣċan,再到原始日耳曼語 *raikijaną;底稿給的更早原意是「綁住、伸達」。先別急著背抽象字義,你就想像一隻手一路伸出去,直到抓住東西。
手能伸到物品,就有 reach for the cup;把東西伸手遞給別人,就有 reach someone the cup。接著,路也能「伸到終點」,所以你會 reach Taipei;電話或訊息也能「碰到人」,所以 reach me 是聯絡到我。
中文其實也玩同一套:「手伸得到」會漂成「勢力伸到海外」、「消息傳到千家萬戶」。你先抓住具體的「伸手碰到」,就能看懂抽象的「影響所及」與名詞 out of reach。
看到 reach,先問自己:這裡是把什麼伸到、送到、走到,還是影響到目標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