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sent 這個字,是由法文的 ressentir 演變而來,由 re-(反覆、加強)加上 sentir(感覺)組成。意思就是把一件事情在心裡「反覆感覺」,當你一直對某個不公待遇念念不忘,那股情緒就從原本單純的「感覺」變成了「憤恨」。
這就跟你中文裡的「懷恨在心」或「記恨」一模一樣——重點不在於那一刻的憤怒,而在於你反覆咀嚼這份情緒,讓它在心頭揮之不去。當你 resent 某人時,你是把他當成一個 affront(冒犯),在心裡一筆筆記下來。
其實,resent 還有一個比較少見的舊用法,指「再次感受到」或是單純的「察覺到氣味」,這與 scent(氣味)是親戚。但現代英文幾乎都收斂到「憤恨」這個意思上了。
看到它先問自己:這個人是單純當下生氣,還是在心裡默默反覆記著這筆帳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