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可能以為 digit 只是數學課本裡的數字符號,但其實它最原始的靈魂是你的「手指頭」。在拉丁文 digitus 裡,它原本指的就是手指或是腳趾,因為古時候的人計算數量最直覺的方式,就是一根根伸出手指頭來點數。
當你用手指點數時,手指就成了「單位」。這導致了兩個截然不同的發展方向:一個是數字符號(像 0 到 9 的 Arabic digits),另一個則是度量衡(像英制的「指寬」長度單位)。這就像我們中文說「屈指可數」,把「手指」與「計算」這兩個概念綁在一起,一點都不奇怪。
下次看到 digit,先問問自己:這裡是在講抽象的「數字符號」,還是回到古早味、指涉那個原始的「手指」意象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