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對 wrote 應該不陌生,它是 write 的過去式。其實 write 這個字源自古英文 writan,原意是「刻、劃」,就像遠古人類在石板或樹皮上用尖銳物「刻」下符號一樣。這就是為什麼它不是「寫」(用筆在紙上滑動)的現代意義,而是「刻」的深刻記憶。
中文裡我們有個很棒的對照詞:『刻骨銘心』或是『刻字』。寫字寫到深處,就是把訊息「刻」進去。當你說 I wrote a letter 時,那個動作在古人眼裡就像是在紙上刻下了你的心意,不只是筆跡,更是留下的證據。
隨著時間推移,這個「刻」的動作轉化為在羊皮紙或紙張上的書寫,但那股「留下痕跡」的力道卻一直保留著。這也是為什麼 wrote 這個詞總帶有一種比寫(draw/record)更慎重、更不可磨滅的感覺。
看到 wrote,先問自己:這件事是隨手記下的(written down),還是已經刻在心裡、不可抹去的(wrote as a permanent record)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