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可能只聽過 velvet 是一種高級絲絨布料,其實你已經掌握了它一半的核心。這個字源自拉丁文 villus,原始意思是「動物身上的短毛、簇毛」。你想想看,小鹿剛長出來的茸角是不是又軟又密?這就是 velvet 的最初原型。
隨著時間推移,人們用這種「像毛茸茸動物皮毛」的觸感,去描述一種織法細密、表面有短絨的布料。從「毛髮」變成「布料」,這就是為什麼 velvet 除了指絲絨,還能指動物鹿角的茸皮。你也可以把它想像成中文裡的「抓絨」或「絲絨感」。
它甚至還延伸到了烹飪領域。當你在做中式快炒時,為了讓肉片口感滑嫩,會先用澱粉和油過一遍,這在英文廚房裡就叫做 velvet,意思就是「給肉上一層滑嫩的絨毛感」。
下次看到 velvet,先問自己:這是在講一塊摸起來舒服的布,還是形容那種像絨毛般滑順的觸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