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rosecution 這個字源於拉丁文 prōsequor,字面意義是「向前(pro-)跟隨(sequor)」。想像一個人在後面緊跟著你,可能是為了幫助你,也可能是為了抓捕你。這種「緊追不捨」的精神,在法律領域就變成了「窮追猛打地起訴」。
這就像中文裡的「追訴」與「跟班」。當你在法律情境中聽到這個詞,它不再是單純的「跟隨」,而是國家機器正「盯上」某個案件,對嫌疑人展開一連串嚴密的司法程序。你也可以把它想成是「追究到底」,如果警察或檢察官要進行 prosecution,意思就是他們已經準備好要把事情算清楚,這時絕對不是開玩笑的。
所以,看到 prosecution 先問自己:這裡的「追」是指國家對個人的司法追訴,還是某人對於某項計畫的持續推行?畢竟這兩個方向完全不同,一個帶有懲罰性,一個則帶有執行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