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可能覺得 taste 就是吃東西的味道,其實你早就抓到它一半的靈魂。這字源自拉丁文 taxare,原意是「用力觸摸、抓取」。你想想,古時候沒有化學分析,你怎麼知道這東西能不能吃?當然是先用手摸、再用舌頭「觸摸」一下。所以它不只是舌頭的感受,更帶有「初步嘗試、探索」的感覺。
這個概念漂移得很有趣:從「舌頭觸摸」衍生出「對某事物的品味」,這就像中文說的「品頭論足」或「這人真有品味」。你把事物放進心裡「品」了一下,判斷出好壞優劣,這就成了你的一套美學標準。它在詞義上橫跨了「生理上的味覺」與「心理上的偏好」。
中文可以類比為「品味/品嘗/品頭論足」。我們說「這人很有品味」,其實就是說他把事物「嘗過」後篩選出了精華。就像你對餐廳的品味、對穿搭的品味,都是經過這種「內心舌頭」篩選出來的。
看到它先問自己:這裡的 taste 是在說舌頭嘗到的鹹甜,還是你心中那套「品頭論足」後的審美偏好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