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一定常在看見誇張的事情時脫口而出 ridiculous,但其實它的根源非常古老。這個字來自拉丁文 rīdiculus,本意就是「值得嘲笑的」。你可以把它想像成英文版的「滑稽」或是「可笑」。
隨著時代演變,ridiculous 的意思從「笨拙可笑」漂移到「誇張、離譜」。現在它不僅用來罵人愚蠢,更多時候是用來形容一件事情「扯到不行」。
這就像我們中文說的「笑死人」:本來是形容東西好笑,現在卻常拿來表示「這價錢簡直是天價」或「這要求太無理取鬧了」。你已經在用的「太扯了」、「太荒謬了」其實就是這個字最現代的靈魂。
下次看到它,先問自己:這是在形容一個人「像個小丑般滑稽」,還是在形容一件事情「荒唐到讓人無法接受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