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可能覺得 popular 很簡單,不就是受歡迎嗎?其實你已經抓住了它靈魂的一半。這個字源自拉丁文 populus,意思是「人民」。想像一下,古羅馬時代,誰能贏得「人民」的歡心,誰就是那個年代的 popular 人物。
這個字從「人民的」一路漂移到今天,變成了「廣受大眾喜愛的」。中文裡有「平民百姓」這個詞,把人民的「平」與 popular 連結起來就很生動——也就是「平」易近人、大家看了都覺得親切、願意靠近。
它甚至還有個有點貶義的過去:在古時候,若一個人為了討好平民而刻意降低身段,也會被稱為 popular,就像我們現在說某人「做表面功夫」或「賣弄親民」。所以它既可以是正向的「偶像」,也可以是負面的「民粹」。
看到它先問自己:這裡的 popular 是指「大家真的愛他」,還是指「他刻意在討好大眾」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