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可能只把 just 當作「剛才」或者「僅僅」,但其實你已經抓到它的一半靈魂。just 的源頭是拉丁文 iūstus,本意是「合乎法律的、正確的」,就像中文的「正是如此/正當」。你想想,當你說某件事是 just,你在法律上或道德上把它「擺正」了,所以它有一種「分毫不差、恰好如此」的俐落感。
這個詞義後來像時鐘一樣開始擴散。當你說「恰好」,它漂移成時間上的「剛才」;當你說「只有」,它則從「正當的限度」變成「只停在這裡,不多不少」。中文裡我們說「剛好」也能通吃這兩者,既是「時間剛好」,也是「份量剛好」。
這就像是你在處理帳目,把錯的數字塗掉、把對的填上,把事情「理正」。當你看到 just,不要只當它是副詞,先問自己:這裡是在講一個「合乎規範的狀態」,還是一個「不多不少的限制」?